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334条-第335条
2017年5月25日 威海民商事律师 http://www.whmssls.com/
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贩卖亲生子女怎么处罚2.关于印发测绘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3.对我国犯罪本质理论的思考4.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255条-第25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