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直补款也敢贪 贺兰四村官受刑法惩处
2017年12月2日 威海民商事律师 http://www.whmssls.com/
粮食直补款的发放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是国家给耕种土地的农民的一项补贴。其补贴需要村干部据实核实后层层上报。然而,有些村干部却利用国家和群众信任其核实上报粮食直补款的机会当了蛀虫。近日,贺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4名“蛀虫”进行审理,并做出有罪判决。
法院现已查明,2006年,时任贺兰县洪广镇高荣村党支部书记司天云以其妻子徐桂霞的名义与村上签订了承包村集体土地100亩的合同,但因该土地无法灌溉而撂荒。2009年,被告人司天云利用协助洪广镇人民政府从事粮食直补工作的便利条件,在明知没有实际耕种不能领取国家发放的粮食直补款的情况下,以此合同为借口让时任村会计的郭宗良为其上报粮食直补面积100亩。郭宗良明知司天云没有实际开发、耕种该土地,还为其上报粮食直补面积100亩。司天云以虚报的100亩耕地面积,2009年~2012年相继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7170元、7200元、7200元、9500元,共计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31070元。案发后,司天云退还了全部赃款。
孙全录原系贺兰县常信乡谭渠村党支部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共党员,孙洪宝原系贺兰县常信乡谭渠村村民委员会委员、村会计,中共党员。2010年,孙洪宝、孙全录与李广伏(贺兰县常信乡谭渠村原党支部书记)利用工作便利,共同协商,在孙洪宝的儿子名下虚报35.2亩粮食直补面积,在孙全录的儿子名下虚报46亩粮食直补面积,在李广伏的儿子李义文名下虚报50亩粮食直补面积。2010年~2012年,孙洪宝分别相继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2534.2元、2534.2元、3344元;2010年、2011年,孙全录先后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3312元、3312元。二人共计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22236.4元。2010年李广伏以李义文名义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3600元,2011年骗取国家粮食补款36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司天云、郭宗良、孙全录、孙洪宝身为农村基层组织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贺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司天云有期徒刑1年11个月缓刑3年;判处郭宗良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2年;判处孙全录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尚未生效);判处孙洪宝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尚未生效),李广伏因患有严重疾病,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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