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民商事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事故鉴定
律师文集
财产分割
合同诉讼
房屋产权
子女抚养
事故处理
经济犯罪
合同法规
租房知识
刑事法规
事故鉴定
房产法规
刑事案例
房屋拆迁
文章列表
交通事故腹部伤残评定标准
2014年11月5日
威海民商事律师
http://www.whmssls.com/
等级 标准 一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 1.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三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
等级
标准
一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
1.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三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四级
1.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五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六级
1.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七级
1.腹部损伤致双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八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九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2.脾切除; 3.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
十级
1.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2.脾破裂修补; 3.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文章来源:
威海民商事律师
律师:
刘建忠
[威海]
山东康桥(威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3061168997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whmssls.com/art/view.asp?id=801401666194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伤残鉴定是在哪里做的?费用标准是怎么计算的出车祸后去哪儿做伤残鉴定
2.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 交通事故鉴定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3.交通事故鉴定申请书范本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项目类型有哪些?
4.交通事故鉴定费要给多少 交通事故鉴定的分类及作用
5.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Ⅲ(三)级伤残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