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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提出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申请的时间
2014年11月5日
威海民商事律师
http://www.whmssls.com/
当事人应当在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 答:伤残评定必须以人身损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
当事人应当在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
答:伤残评定必须以人身损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该标准2.7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因此,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病情稳定后,可以向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申请评定伤残等级。
文章来源:
威海民商事律师
律师:
刘建忠
[威海]
山东康桥(威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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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061168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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