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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
2014年11月5日
威海民商事律师
http://www.whmssls.com/
虽然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往往是不负责任的结果,但是孩子本身并没有任何错误。因此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权利,仍然是由亲生父母尽抚养义务。 孩子跟随的一方(生父或生母)后来和他人结婚的,如果他人愿意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可以酌情减少另一方的抚养义务,但绝不能不尽抚养义务,仍然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深圳离婚网 WWW.FQ101.COM
文章来源:
威海民商事律师
律师:
刘建忠
[威海]
山东康桥(威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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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hmssls.com/art/view.asp?id=80140956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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